通职大 〔2017〕号
关于印发南通职业大学现代学徒制项目课程
学分认定和互换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南通职业大学现代学徒制项目课程学分认定和互换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南通职业大学现代学徒制项目课程学分认定和互换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2、南通职业大学现代学徒制专业转出学生课程互换及学分认定申请表
3、南通职业大学现代学徒制专业转入学生课程互换及学分认定申请表
南通职业大学
2017年4月28日
南通职业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印发
附件:1
南通职业大学现代学徒制项目课程学分
认定和互换管理暂行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规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学生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互换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课程认定和学分互换的基本要求
1、本规定适用于具有我校学籍的现代学徒制学生和非现代学徒制学生相互转学课程学分的认定和互换管理。
2、现代学徒制学生应由自愿报名、学院和企业共同选拔确定,结果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3、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学生中途退出现代学徒制项目学习或者非现代学徒制项目学生中途加入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学习必须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原则上需由学生申请、企业和院部同意、教务处审批备案。
4、现代学徒制学生和非现代学徒制学生相互转学原则上在学期末提出申请。
第二条 课程认定和学分互换的基本原则
1、现代学徒制项目课程学分认定和互换必须符合各学院教学计划对学生培养的要求。学徒制项目学生所在学院应对学生给予指导,让学生充分了解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程,以便学生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合适的人才培养模式。
2、学校经审核认可学生现代学徒制项目学习期间所修的全部或部分课程学分和成绩。学生所在院部根据课程内容,负责认定课程名称、课程属性,并进行学分和成绩转换。现代学徒制和非现代学徒制专业学生学分互换原则上要符合人才培养方案,必修课程的课程名称应该一致,选修课程和集中性实践教学课程名称应尽可能相同或相近。不相近的课程由所在学院提出替代或补修的建议,并报教务处备案。
3、学分认定参照我校学分与学时对应关系,原则上基础理论课程、技术基础课程、核心技术课程1学分对应16—18学时,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和讲座1学分对应18—20学时,集中性实践教学1学分对应30学时。现代学徒制专业学生和非现代学徒制专业学生都必须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第三条 课程成绩认定和学分互换的具体操作方法
1、现代学徒制专业和非现代学徒制专业课程成绩都是百分制形式的,按给出的成绩直接登录。
2、现代学徒制专业和非现代学徒制专业课程成绩都是等级形式的,按给出的等级成绩直接登录。
3、现代学徒制专业和非现代学徒制专业课程成绩一方是等级形式的,另一方是百分制形式的,根据下表转换成绩登录。
成绩等级 |
百分制成绩 |
|||
类型1 |
类型2 |
类型3 |
类型4 |
|
A |
A+ |
优 |
|
90-95 |
|
A |
|
|
85-90 |
B |
A- |
良 |
|
80-85 |
|
B+ |
|
合格 |
75-80 |
C |
B |
中 |
|
70-75 |
|
B- |
|
|
65-70 |
D |
C+ |
及格 |
|
60-65 |
|
C |
|
|
60 |
E |
C- |
不及格 |
不合格 |
不计 |
|
D+ |
|
|
不计 |
|
D |
|
|
不计 |
|
D- |
|
|
不计 |
|
E+ |
|
|
不计 |
|
E |
|
|
不计 |
|
E- |
|
|
不计 |
4、其它计分形式由教务处、相关学院和企业商定转换。
第四条 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的基本程序
1、学生填写“南通职业大学现代学徒制专业转出学生课程互换及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2)、“南通职业大学现代学徒制专业转入学生课程互换及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3)一式叁份,连同成绩单原件、课程大纲及简介提交所在院部。
2、学生所在院部的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审核认定学生所学课程名称及课程属性,并转换为相应的学分和成绩,分管教学院长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将申请表、学生成绩单复印件一起交教务处审批,最后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进行成绩录入。
第五条 课程学分和成绩认定申请和办理时间
每学期第1—3周内办理。逾期原则上不予办理。
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经讨论通过后试行,其解释权在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