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职大人〔2017〕9号
关于印发《南通职业大学现代学徒制项目
指导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南通职业大学现代学徒制项目指导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南通职业大学现代学徒制项目指导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试行)
南通职业大学
2017年6月6日
南通职业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印发
附件
南通职业大学现代学徒制项目
指导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完善双导师制,建立健全双导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机制。特制订现代学徒制项目指导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一、选派范围
本校实行现代学徒制项目试点专业的专业教师。
二、选派条件
1.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职业教育,关爱学生,为人师表,遵纪守法,有高度的责任感。
2. 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3. 对现代学徒制项目有明确的认识,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实践经验,熟悉所学专业。
4.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指导专业实践的能力。
5. 能按现代学徒制项目试点专业的教学要求和学生到企业学徒的实际情况拟订或修订学习计划。
6. 身体健康,能承担到企业一线指导学生完成学徒任务。
三、选派程序
1. 确定人数:由实行现代学徒制项目试点专业的学院,按照教学计划和每期赴企业学徒的学生人数,提前确定需要选派的指导教师数量。一名指导教师负责2~3组,每组不超过5名学生。各学院根据企业的分布情况,可适当增减指导教师数。
2. 初选:按照教师自愿报名、教研室推荐、择优选派的原则,由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3. 审定:将初选人员名单报教务处,经分管校长同意,最终确定现代学徒制项目试点专业指导教师。
四、现代学徒指导教师职责
1.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坚持把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人才作为工作目标。
2. 努力学习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拓宽知识面,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现代学徒指导水平。
3. 负责对学徒生进行实行现代学徒制目的意义、文明礼貌、生活生产安全等教育。教育学徒生在学徒期间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培养学生养成文明安全生产的习惯。
4. 继续指导学徒生深化专业理论学习,学以致用,耐心及时解答学徒生提出的问题。
5. 协助现代学徒制项目企业师傅做好学生技能训练的指导和各技术环节的示范,使学生尽快掌握实际操作技能。
6. 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学徒手册并经常检查,对学生的学徒小结填写评语并签名。
7. 认真听取现代学徒制项目参与企业和带教师傅的意见,对学徒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并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8. 会同现代学徒制项目参与企业和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实施对学徒生的岗位评价考核和学徒鉴定。
五、工作量计算及补助
1. 指导教师工作量按照每天4课时计算,该课时数由教务处、人事处核定后计入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考核后发放。核定实际工作量时,依据项目协议、企业考勤和抽查情况确定。
2. 指导教师赴市外指导学生学徒按《南通职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通职大财〔2015〕1号)办理审批、报销手续,指导老师每月可以报销一次往返旅费。在市外指导期间,伙食补贴按照35元/天计发,当地的市内交通费不发,住宿费在限额以内凭据报销。
六、其他
1. 建立指导教师例会制度。各学院每两周组织一次现代学徒制项目试点专业指导教师工作会议。
2. 建立走访现代学徒制项目企业制度。教务部门会同学院不定期深入企业了解学生学徒情况和指导教师工作情况。
3. 指导教师工作业绩将作为评优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4. 赴企业参加现代学徒制项目指导工作的时间,可替代教师寒暑假到企业顶岗实习时间。
5. 上述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