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指导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经验交流活动的函
日期:2016-11-16 14:06:45  发布人:zkj  浏览量:8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试点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5〕29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提高试点成效,经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同意,决定开展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经验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要内容

1. 展示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成果。

2. 交流经验,推进全国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二、相关支持单位

1.指导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3.承办单位: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4.协办单位: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工作指导委员会、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三、活动时间

2016年12月1日-3日,12月1日全天报到,3日下午结束。

四、活动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1039-1045号,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

五、参加人员

1.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代表,每单位限1人。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分管现代学徒制工作领导同志,2人。

3.教育部职成司相关同志。

六、其他事宜

1.请于2016年11月25日前,将参加活动人员名单(报名回执见附件1)报会务组。联系人及电话:吴玲,15920559696,史章峰,13828458126;传真:020-61332783;电子邮箱:gtxyjwc@126.com。

2.参加活动人员的住宿及差旅费用自理,活动其他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3.本次活动不设接站,请参加活动代表迳到活动地点报到。酒店联系电话:020-88800888-1181。交通指南见附件2。

 

附件:

   1.参加活动报名回执

   2.交通指南

   3.关于公布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任务书备案结果的通知 

   4.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经验交流活动主要安排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11月15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经验交流活动的函(粤教高函【2016】246号).pdf